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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江苏 | 陈东:努力促进江苏民营制造业迈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16-08-19 文章来源: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作者:陈东

江苏是制造业大省,主体是面广量大的民营企业,但目前民营制造业面临着产业层次不高、产能结构过剩、生产制约因素较多、税费压力偏大、政策落地不实等问题,同时也具有领先其他省份的产业基础、区位基础和政策基础。“十三五”时期,江苏应以加强规划引领、加大政策扶持、推倒融资“高山”、提升创新能力、培育骨干企业、化解结构过剩为方向,定位高端,立足长远,进一步推进民营制造业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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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民营制造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产业层次不高。一方面,大多数民营制造业仍然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低的加工制造较多。传统的数控机床、电缆电线、造船加工等产业仍以一般加工制造为主,依赖低成本、低价格的竞争手段,竞争优势单一。如数控机床行业,目前全国数控机床产业企业数不足200家,其中100余家集中在泰州,技术含量偏低造成同行间价格战激烈,大部分企业年销售下降30%-50%,被业界描述为“高端失守、低端混战”的无序状态。另一方面,民营制造企业关键技术的开发与应用能力不强,关键技术和装备长期以来依赖国外进口。



二是产能结构过剩。民营制造业的发展受规划不足、产业同构、重复建设、创新能力不强等影响,造成船舶加工、钢铁等部分产业不仅总量过剩,更存在“结构性”过剩。扬州、泰州、南通、南京、连云港等地都发展了民营船厂,同质化现象严重。受产能过程和航运低迷影响,目前船舶行业产能利用率不足50%,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过剩严重,占据大量资金、土地、岸线等稀缺资源。与此相对的是先进制造能力不足,海工装备等高端船舶订单比重偏低。不仅传统产业过剩,新兴产业投资急于抢占先机、“一哄而上”,导致产品同质化严重,也存在“结构性”过剩现象。在半导体照明、光伏等行业,庞大的产能远远超出当前国内市场需求,造成大量产能闲置。



三是生产制约要素较多。融资难、融资贵,用工难、用工贵仍旧严重制约民营制造业发展。截至2015年末,江苏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22万亿元,平摊到以百万计的民营中小企业头上,无异于杯水车薪,且民营小微企业的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20-30%以上,这还不包括被银行收取的较大量的财务顾问费、手续费等。用工制约上,高技能人才和普通技工均较为缺乏。全省近40万高端研发人员中,50%集中在高校院所,剩余的大都集中在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通技术工人后继乏人,如机械加工业大部分技工都在40岁以上,30岁以下的极少,“大国工匠”青黄不接。用工成本上,江苏2010年以后人均工资年上涨速度达到13%以上,这导致大量劳动密集型民营制造企业竞争优势被销蚀殆尽,发展举步维艰。



四是税费压力偏大。民营制造企业普遍反映,当前缴纳的税费高达十几项,其中社保基金占员工工资总额的40%-50%,厂房土地使用税、残保基金等固定税费负担也偏重,企业社保缴费伴随最低保障工资上涨而年年增加,给很多处于微利运营状态甚至亏损强撑状态的中小企业带来沉重负担。民营制造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利润在缴纳25%企业所得税后,如果分配给个人投资者还需要对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投资人实际税负比其他类型企业要高出15个百分点。当前,政府相关部门虽然推出了“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降电价”等降成本政策也收效甚微,一家年销售近一个亿的企业反映失业保险费率降低0.5个百分点,企业缴费仅减少4万元。政府电价补贴发电厂较多,获利企业极少。



五是政策落地不实。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的政策措施,大都散落于各个不同的部门,造成政策多、粗、散,集成度、精准性差,有些政策缺乏跟进和细化措施,加上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导致政策效应无法充分落地。大量中小企业反映,由于每项政策背后都有各种各样的限制条件,他们很难争取到,“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现象仍然广泛存在。与此同时,政府不作为、庸政懒政怠政现象有所抬头。一些企业负责人表示,有些政府主管部门,“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事不办了”。尽管中央政府简政放权力度很大,但由于基层原因而受到较大的“对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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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民营制造业发展的基础优势



一是强大的制造业规模是江苏民营制造企业发展的产业基础。产业竞争力不仅取决于自身,还取决于相关产业和支撑产业。江苏是中国制造第一强省,而制造业的主体是面广量大的民营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全省民营制造业形成强大的产业规模和产业配套能力。2015年全省民营工业增加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到54.5%。2015年全省上规模民营企业入围门槛为年营业收入5亿元,数量达到682家,分布在37个行业,其中制造企业507家,制造业行业整体盈利水平高于全省均值,营业收入占比63.72%。有91家民营企业入选2015年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列全国第二,其中制造业企业53家,营业收入占59.77%。强大的产业规模和完备的产业配套能力,可部分抵消劳动力成本上升的优势,一定程度上降低产品和服务的综合成本,进而能吸引民营制造企业升级力度。



二是良好的产业集聚态势是江苏民营制造企业发展的区位基础。经过多年实践与市场形成,江苏以特色产业基地和高新园区为载体,完善产业链条,增强配套能力,积极推动产业集聚区建设,制造业产业集群化、特色化、错位化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2015年,江苏在制造业领域共建有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37家,省级科技产业园52家,基本形成南京、无锡、苏州、镇江为重点的航空产业集聚区,以南京、常州为重点的轨道交通产业集聚区,以南京、常州、苏州、扬州为重点的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集群内集科研、生产、应用、服务等功能为一体,配套企业和相关企业高度集中,各类人才具有高度流动性,有较强的技术外溢,民营制造企业很容易在集群内获得各类生产要素。而同一区域的产业集聚降低了客户的搜寻成本,很容易获得较大的市场,这对民营制造企业发展有着较大的吸引力。



三是强有力的政府支持是江苏民营制造企业发展的政策基础。长期以来,江苏各地党委、政府均高度重视民营制造业发展,积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加大政策扶持,深入推进体制改革,积极落实简政放权,强化协调服务,不断优化发展环境。省级层面进入新世纪以来先后四次召开专题会议作出战略部署;开展了5批专门针对民营企业家的“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活动,150多名企业家受表彰;2015年以来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和《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地市级层面亮点政策频出,扬州市遴选100名副处级干部挂钩百强企业,试行“点对点”服务;泰州市建立市主要领导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月度例会制度,及时化解企业发展难题;淮安市深化“1086”挂钩机制,畅通“联席会议、企业家恳谈会、市长直通车”三大服务平台,着力促进企业发展等。这些措施为推动民营制造业转型升级提供了良好的政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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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江苏民营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的对策建议



第一,加强规划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牵引加强规划引领。一是积极实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推动重点领域标准化实现新突破。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实施工业基础和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加快关键技术标准研制,推动在机器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机械装备、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标准化实现新突破。二是加快制定江苏民营经济发展、工业经济发展等相关产业专项规划,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为谋划好民营制造业“十三五”发展明确基调、提供指导。



第二,加大政策扶持。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系列政策,将《江苏省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32项措施落到实处,做好“营改增”、“五险一金”缴费比例下调等政策宣传落实。二是积极梳理现有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产业、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政策的协调配合,着力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引导民营制造企业有效对接相关政策,坚持创新驱动、统筹推进、重点突破、高端引领、质效优先,加快推进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切实提升发展水平。



第三,推倒融资“高山”。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渠道;提高工业企业厂房评估价值,鼓励生产设备抵押,切实增强企业有效资产抵押;政府投资基金要适当增加创业创新项目投资资本的供给,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资本支持。同时,鼓励民营制造企业积极探索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吸纳民间资本参与,积极进入创业板、“新三板”等资本市场融资。



第四,提升创新能力。一是加强产学研合作,政府部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富有实效的产学研对接合作,确立民营制造企业的主导地位,科研院所根据企业需求确定研发方向和市场定位,不断完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二是鼓励引导民营制造企业技术改造由设备更新为主向对生产全过程和产品结构调整的整体改造转变,由单纯的生产制造环节改造向研发、设计、营销、服务等领域全流程改造转变,由单个企业的改造向整个产业链的配套改造转变,由对分散布点企业的改造向促进专业化、规模化、集聚化改造转变。四是鼓励和引导民营制造企业围绕市场需求,积极运用先进实用技术以及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强新产品开发,创新商业模式,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五,培育骨干企业。一是培育龙头企业。围绕全省产业发展规划,加强民营制造业的政策引导,加快培育一批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龙头骨干民营制造企业。二是培育“单打冠军”。落实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行动,引导民营制造企业围绕细分市场进一步做专、做精、做强,打造一批“科技小巨人”和专特优精“单项冠军”企业。三是培育创新型企业。落实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计划,重点支持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引导其开放配置全球创新资源,牵头组织核心技术和标准研发。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小升高”计划,推动面广量大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第六,化解结构过剩。一是严格落实淘汰落后产能。鼓励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搬迁改造等多种途径,主动压减过剩产能,持续淘汰落后产能,引导退出低效产能,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二是降低民间投资准入门槛。加快形成社会资本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入和运营环境,切实为民间投资拓宽领域,鼓励更多地投向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三是拓展产能利用空间。积极引导广大民营制造企业积极参与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重大项目开发建设,不断探索境外经贸合作发展的新模式,拓展对外经济合作渠道,促进产能国际转移,为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更多活力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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