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小微企业是一种知识、技术和人才密集型并以追求创新为核心的企业实体,高效、充足的融资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成长起着最为关键的作用。
一、江苏省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现实问题
(1)企业自身融资能力偏弱。科技型小微企业规模小、固定资产占比小、基础信息不公开、财务情况不透明、技术成果鉴定难、未来发展不确定性高、有效担保方式不足,其核心资产主是较难量化的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截至2017年上半年,江苏小微企业库企业数量达222.74万户,为了切实了解当前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课题组从财务能力、技术能力、保障能力以及人力资源制度四个维度设计了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能力量化评估调查问卷。依据江苏省科技厅2012年12月24日发布的苏科高(2012)402号《江苏省科技型小微企业备案暂行办法》标准筛选科技型小微企业。本次调研主要面向南京范围,共发放调查问卷180份,回收166份,有效问卷153份。调研发现,南京市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能力均值总分为50.07, 其中财务能力均值得分23.41,技术能力均值得分12.15,保障能力均值得分8.86,人力资源制度均值分5.65。在财务能力方面,净资产收益率均值得分为24.96,营业净利率得分为14.2,总资产周转率得分为47.34,资产负债率得分为84.38,调研样本中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大多处于初创期,盈利能力较差;在技术能力方面,知识产权数量均值得分为51.58,科技型小微企业依据知识产权数量获得融资支持能力较弱,可能原因还在于知识产权无法及时有效转化成科技成果产品,无法在短期内给科技型小微企业带来现金流量,自主研发知识产权数量均值得分为41.47,有效知识产权数量均值得分为52.65,自主研发能力尚好,研发强度偏弱,营业收入再度投入研发比例较低,平均研发周期均值得分为31.96,新产品产值率均值得分57.52;在保障能力方面,抵押品价值均值得分为39.07,质押品价值均得分为30.98,科技型小微企业缺乏认可的抵押品和质押品,关联企业能力均值得分58.34,科技型小微企业难以获得较好的关联企业为其担保;在人力资源制度方面,员工离职率均值得分25.28,研发人员收入是否高于行业平均均值得分为78.52,内部晋升人数占总人数比例均值得分25.53,研发人员培训次数占总培训次数均值得分73.76,企业文化均值得分89.26,偏向于创新和支持。
(2)企业需求与商业银行信贷不适配。由于科技型小微企业自身禀赋限制,以银行业为主导的传统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规避的审慎性考虑较难提供金融支持。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也有差异,对融资时间短、程序便捷具有较高的要求。当前没有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在融资额度、融资期限、融资成本、抵押担保途径等方面设计产品。据统计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南京市共有1114家科技型小微企业分别向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杭州银行以及紫金农商银行等11家科技银行申请科技贷款,总计向1017家企业发放贷款1992笔、贷款总额达68.95亿,其中初创期企业占总贷款企业数的38.7%,成长期企业占45.9%,销售收入在2000-8000万元的企业占总企业数的50%,2000万元以下的占41%,成立在5-15年的企业占总企业数的61%,注册资本在500-3000万元的企业占总企业数的52%,但成立在3年以内的企业获得贷款的比率不到6%,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内的企业获得贷款比率为26%,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内的比率仅占5%。相对而言成长期企业更易获得贷款,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较难获取。
(3)政策性金融支持统筹不足。政策性金融通过提供政策优惠及法律保障、各级财政资金支持以及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支持来发挥引导和服务的功能。在财政资金支持方面,2017年江苏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2260.1亿元,R&D经费投入强度2.63%,位居全国前列。当前尚未有专门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政府引导基金作为准金融机构作为财政资金分配方式的重大创新,尽管已经初具规模,但在执行中还存在着资金沉睡问题突出,项目落地率不高,市场化运行水平有待提高;部分政府引导基金募资能力有限、覆盖面狭窄、资金使用效率偏低,对初创期和成长前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支持较少;企业申请政策性引导基金的手续较为繁琐,需要多级审批,市场敏感弱,行政文化运作效率低。
(4)科技贷款支持方式传统单一。当前南京市大多数科技型企业还处于创业成长初期,在遭遇融资难问题的同时也面临融资贵的尴尬。据统计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向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申请科技贷款并通过审核的企业有1114家,其中获得银行贷款企业654家,贷款成功率58.7% ,其中基准利率放贷数占全部放贷数的73.4%、1年期贷款占96.6%、单笔100-500万元贷款占67%,获得信贷的企业所处领域主要为制造业和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虽然缓解了企业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降低了融资成本,但通过贷款方式统计发现传统的担保、抵押和信用贷款依旧占比极高,达到了91%,知识产权质押和小额保证保险仅占0.75%和0.8%,科技贷款的融资方式依然传统保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支撑特征不明显,放贷方式针对性有待加强。
(5)地区性商业银行支撑强劲。成立了专业科技支行的11家银行在推进力度上差距较大。汇总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南京11家科技银行发放贷款数据来看,南京银行发放贷款42.8亿元,占总额比62.1%,其次是中国银行占比11.7%,交通银行占比6.5%,江苏银行占比5.2%。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杭州银行及农业银行占比较低,尤其工商银行和上海银行仅为0.2%和0.4%。部分地区及银行在科技银行贷款业务上活跃度不够,发展不充分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科技贷款的整体向前推进和深度发展。
二、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支持不足原因
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支持不足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端的资金需求与资本市场供给的结构性不匹配。科技型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支持存在的障碍是由资本市场、金融机构、企业三者共同造成的。
(1)科技型小微企业资信体系不完备。科技型小微企业缺少行业对标、审计报告、历史沿革等关键数据的积累和信用基础支撑,也缺乏科技型企业的行业协会或相似类型的角色来提升企业资信,发挥信用信息服务桥梁作用,消除融资各方的风险顾虑。
(2)商业银行风险偏好低。银行贷款目前只能收取法定上限内的固定利息,使得现阶段商业银行的风险偏好偏低,风险进取型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和风险规避型的商业银行在风险偏好上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从而致使商业银行金融支持不足。
(3)政策性金融体系不完善。政策发起主体较多,区域性发展不平均,体制内联动缺乏,盲目发展和协同不足现象屡有发生,政策性引导对商业性资金的引导撬动效应不明显, “重硬件轻软件”、“重大项目放小项目”等问题依然存在,对企业创新人才引进、技术平台搭建、吸收技术消化等方面给予的支持不够。
(4)资本市场欠发达和专业服务机构缺失。尽管已经通过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尝试降低进入资本市场的门槛,但总体而言,资本市场的门槛仍然处于一个相对较高的位置。融资规模相对较小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通常不能达到资本市场的进入门槛。当前也缺乏专业的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细分市场的专业担保机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科技型担保机构不发达也制约了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三、推进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定制的对策建议
(1)全面推进基于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金融价值链生态系统。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使得金融传输介质能够消除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以较低的成本、较广的来源、较大的容量、较全的数据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定制服务。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上构建“开放、共享、合作、互信”的金融价值链生态系统,纳入包括商业银行、风险投资机构、担保公司以及保险公司在内的多层次金融机构,大力完善发展形成政策性金融为引导,银行科技贷款为主力,风险投资为助推,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为缓冲,资本市场各司其职合理分工的金融价值链生态系统。发挥政府部门的组织优势推动实施“投政联动”,发挥金融机构的行业优势推动实施“投贷联动”,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优势推动实施“投服联动”,发挥各类基金的资源优势“投投联动”。
(2)初创期全力发挥政策性金融启动器作用。初创期前期科技小微企业风险高、融资需求小、没有信用积累,初创期后期科技型小微企业将生产经营与科技创新结合,保持发展与创新协同进步,资金缺口显著扩大,创业者较容易遭遇资金瓶颈。该阶段应以政策性金融支持为主,发挥引导和激励的启动器作用,同时出台知识产权保障和鼓励政策,完善政府引导投资基金,加大税收减免及财政补贴力度,并鼓励天使投资、小额信贷积极对接企业。
(3)成长期全力发挥商业性金融推动器作用。成长期企业产品和商业模式逐步得到市场验证,融资风险相较初创期已大幅下降。应全面发挥商业银行科技贷款的推动器作用、股权投资机构风险投资的加速器作用、担保增信的缓冲垫作用。鼓励科技型担保和科技型保险,支持风险投资VC、私募股权投资PE的发展和科技银行产品服务创新,同时鼓励企业试水资本市场。战略新兴产业链上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可与产业链核心企业合作研发项目,并且通过订单融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应付账款反向保理融资等方式获取资金并形成良好的信誉积累,增加增信手段,提高信息透明度。
(4)成熟期全面鼓励个性化定制融资。成熟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致力于全方位创新,包括产品更新、技术创新、流程再造、提质增效等方面。步入成熟期后的企业融资风险较低,政策性支持从直接的资金支持转向间接支持,制定鼓励科技型企业自主研发创新以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丰富股权融资及债务融资工具的组合,企业根据自身资金需求个性化定制适合的融资方式,充分发挥资本市场、金融市场和投资银行的作用。同时,政府对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资本运作方面的培训和辅导,鼓励其到国内创业板、小微企业板上市或国际资本市场上市。
(5)坚持全面加强保障性政策配给。在知识产权的价值认定方面,应着力推进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完善,继续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流通市场,提高知识产权变现能力,为商业银行缓释信贷风险提供良好的市场氛围。全力推进科技型小微金融的专属保险产品和专业担保机构建设。从专项税收优惠、保费补贴、适度信息共享等方面对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企业和履约保证保险给予支持,进一步扩大可担保的领域、降低担保成本。全面推进一站式信用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完善。集成工商局、税务局、环保局、银行、保险等机构的数据,建立一站式信用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增加专利申报、科技成果转化等信息,为金融支持提供方便快捷的实时查询、立项申报和平台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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