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济报】迈向以竞争政策为基础的高水平开放

发布时间:2018-04-16 文章来源:江苏经济报作者:刘志彪

刘志彪:迈向以竞争政策为基础的高水平开放

 

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了扩大开放的一系列新举措,获得舆论一片赞誉。在中美贸易摩擦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也有人认为这是中国对贸易战威胁的回应。对此,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南京大学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刘志彪却认为,放在中国经济由高速度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这些新举措更标志着中国开放政策的格局已由产业政策导向阶段,逐步迈向以竞争政策为基础的高水平开放新阶段。

“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主动扩大进口”,从习近平主席承诺的四个重要举措可以看出我国开放政策的四大转变。习近平主席提出的第一条重大举措是“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刘志彪表示,随着国内经济力量的崛起,现在很多产业已经开始成熟,再继续予以保护性限制准入,反而会进一步增加消费者的消费成本,降低产品质量和减少多样性选择,增加生产者的垄断利润,“这是典型的社会福利损失。”因此,我们目前急需从市场准入限制逐步转向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管制,以增加经济的竞争性,增加消费选择性。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绝大部分制造业已对外开放,目前保留限制的主要是汽车、船舶、飞机等少数行业。显然,下一步大幅度放松市场准入限制的举措,就是要尽快放宽对这些行业的外资股比限制,特别是汽车行业的外资限制。同时,高端服务业的金融、旅游、建筑设计、医疗、电信、互联网等领域也将加快开放步伐。刘志彪建议,这些产业在对外开放之前,首先应对民营企业开放。加大对内开放有利于民营企业把这些产业的竞争力迅速提高,以防止对外开放的急促性使这些产业丧失竞争力。

第二个转变是由政府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投资,逐步转向为企业投资创造更有吸引力的环境。刘志彪说,进入新时代,需要更多地依靠改善投资环境,也就是要加强同全球经贸规则对接,增强政府运作的透明度,强化对民营企业和外资的产权保护,鼓励竞争、反对垄断。今年初,我国已对现有政府机构作出了大幅调整,组建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新的机构,同时也在抓紧完成修订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工作,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

第三个转变是由模仿创新发展,逐步转向以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的自主创新发展。刘志彪认为,在当前新一轮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建设创新驱动的国家战略目标,要求我们执行最严厉的产权保护制度,这既是竞争政策的最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提高我国产业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因素。上世纪70年代以后的日美贸易争霸战中,美国也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限制日本,却倒逼日本企业开始重视知识产权,进入自主创新轨道。今年,我国将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法正在进行第四次修改,拟通过加大执法力度、规定惩罚性赔偿、提高法定赔偿额等措施加强专利保护,显著提高违法成本。

第四个转变是从鼓励出口导向,逐步转向主动利用内需来扩大进口,吸收全球最先进的生产要素为我所用。刘志彪表示,中国过去的开放经济的道路是以出口导向为基本特征,利用的是别国的市场,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昭示这种性质的“全球化红利”已基本结束。“基于内需的全球化经济”战略,是我国为适应全球经济形势和竞争格局的变化而主动做出的战略调整,也是中国给自己、给世界主动创造的一种战略机遇,是我国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的最重要含义和最主要内容。

“‘基于内需的全球化经济’并不是一个新现象,美国就是一个典型。”刘志彪说,基于内需的经济全球化,就是要在加入全球分工体系的基础上,强调利用全球的优质要素发展自己。中国尽早启动这一战略,也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不断增大的内需来扩大进口,也能起到促进我国经常项目收支平衡的主要作用。同时,基于内需的经济全球化,期望能够用中国的内需吸收外部世界的先进生产要素,因此也希望发达国家对中国放松正常的高技术产品贸易的人为设限,放宽对华高技术产品出口的管制。“改革开放40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经济不怕放开,不怕竞争。”刘志彪说。江苏经济报记者 杜颖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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