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我国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水平正逐步提升,农村普惠金融的“普”“惠”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却也面临着金融服务供需失衡、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模式不成熟、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意识不强等一系列难题。针对当前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在乡村区域发展的实情,应加快补齐金融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足等短板,加快推进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助力我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此,建议完善普惠机制,保证供需平衡;健全数字设施,构建网络体系;构建综合平台,完善服务模式;普及金融知识,树立防范意识。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如何加快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服务全面乡村振兴,将直接关乎我国农业农村的现代化。为此,需要首先对数字普惠金融在乡村区域发展的现状、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以具体施策。
一、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现状
1.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总体发展较快。近年来,我国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总体水平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显著增强,覆盖范围持续扩大,业务类型逐渐增加。据测算,2017~2021年间,我国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中位数得分实现年均近20%的增长,服务广度、服务深度较2017年分别增长179.78%、120.26%,农村数字理财、数字保险服务等数字金融服务均实现超过200%的增长。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深入发展,满足了农村居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拓展了农村居民的收入来源,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有助于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覆盖范围渐广。现阶段我国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覆盖范围正逐渐拓宽。截至2022年6月,在乡镇网点普及程度方面,全国乡镇银行机构网点覆盖率超过97%,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99%;在数字化程度方面,我国农村网民规模达到2.93亿。截至2022年末,2022年全年农村网络零售额达2.17万亿元;在普惠小微贷款方面人民币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32.14万亿元,同比增长21.2%,农户生产经营贷款余额7.83万亿元,同比增长14.5%。在覆盖项目和服务方面,随着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广泛应用普及,金融机构的服务成本逐渐降低,金融服务的可得性稳步提高,强化了对“三农”领域和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从而提高了整个农村地区金融的普惠程度。
3.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体系日益健全。在服务体系方面,我国对农村普惠金融实行了更明确有力的扶持政策。一是积极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乡村振兴的信贷投放。截至2022年末,我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超过23万亿元,同比增长23.8%,比各项贷款余额增速高出12.7个百分点。二是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发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2022年底央行宣布下调1年期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至2%,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更加优惠,让农民从支农信贷中分享产业增值。三是强化科技赋能金融产品。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因地制宜打造惠农利民金融产品与服务,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保单、仓单、应收账款等抵押质押贷款业务,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承载能力和农民金融服务可得性。
4.农民消费贷款和经营贷款更加便利。随着银行物理网点智能化水平的提高,大多数银行网点已完成智能化转型,以智能机器人代替人工来服务客户的人次快速增长。一方面,金融服务与产品的线上化水平不断提高,大幅提高了农村客户通过各大金融机构的移动平台接触和接受金融产品的频率;另一方面,互联网科技公司在农村金融领域应用方面技术的推进,也逐步解决了农村金融服务领域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无论是消费贷款还是经营贷款都为农民提供了巨大的便利条件。
二、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存在的问题
1.金融服务供需失衡导致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难。一是受限于部分农村地区居民的金融素养与村内信息化的普及程度,村民的手机等智能电子设备的使用率低,使得村民对投资理财等金融产品知之甚少且明显不信任,最终导致其对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需求不足;二是随着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有快速增长的金融需求,但辖内金融机构贷款发放仍然以信用与担保两种方式为主,同时乡村农户普遍存在信用等级不够或是缺少抵押的问题,再加上农民普遍学历较低及互联网金融使用率不高,最终导致农村金融供需失衡问题很难得到根本解决,进而无法实现资源的效益最大化。
2.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导致推进农村数字普惠金融难。一是我国农村地区网络普及程度已有很大改善,但城乡互联网普及率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截至2022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为10.51亿,其中,农村网民规模为2.93亿,占网民整体的27.9%,城镇网民规模为7.58亿,占网民整体的72.1%。二是我国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农业生产基地4G信号盲点仍然较多,乡村5G基站、光纤宽带、物联网设施等新基建数量和布局还有待完善,农村地区智能手机尚未完全普及等一系列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数字普惠金融的推广速度。
3.农村普惠金融模式不成熟导致农村数字金融普惠难。一是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具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特殊性,尤其是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离不开线下网点的支撑。但银行的逐利性与数字普惠金融的普惠性之间的矛盾,使得本不完善的线下网点还在不断撤销。相关调查研究显示,我国自1998年来,四大国有银行累计撤销农村金融网点三万余家,仅2021年,四大银行就撤销了493家线下网点。二是现阶段线上线下相结合已成为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主流模式,但是我国头部互联网平台在参与建设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方面仍然没有找到可以大规模推广的服务模式。过去蚂蚁金服尝试进军农村市场,但都仅限于部分区域,如何形成从“点”到“面”的可复制推广的有效模式成了一大难题。
4.村民薄弱的普惠金融意识导致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进难。农民属于当下数字时代的边缘群体,截至2022年6月,农村区域互联网普及率仅为58.8%,仍然有很多村民无法享受到互联网的便利。一是农村居民的普惠金融相关知识薄弱,对相应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产品了解不到位,对普惠金融产品存在着较强的抵触心理,以至于参与金融活动的主观意愿较低;二是信息的不对称使得村民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有所欠缺,而薄弱的风险防范意识使相当一部分村民尤其是农村老年群体,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者,进而加深了农村居民对农村普惠金融的抵触心理,更加不愿意去了解和利用数字普惠金融的便利,最终使得农村区域数字普惠金融推进困难。
三、推进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建议
1.完善普惠机制,保证供需平衡。一是完善数字普惠金融体制机制,加强各级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数字普惠金融“普”“惠”“快”等作用,结合数字普惠金融在产业繁荣、乡村振兴、生活富裕等方面的发展模式,优化农村居民的金融产品需求;二是加大对农村金融产品的推广力度,增加金融供给,强化金融机构的金融供给主体地位,保证农民的金融需求能够得到满足,同时设立更多线下网点,扩大金融服务范围;三是充分拓宽抵质押物范围,鼓励银行等机构针对不同地区的农民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最终实现金融资源在不同发展水平地区之间长期而平稳地分配运行。
2.健全数字设施,构建网络体系。一是基于4G、5G网络的逐步应用,我国需要继续推进农村宽带、通信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农村区域硬件设施的短板,加快构建农村广覆盖、多样化数字普惠金融网络体系,以“村村通”为导向,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科技手段的推广与应用,打通移动互联网发展中的“最后一公里”,实现村内“家家有网络”“户户有5G”的目标;二是稳步推进“宽带乡村”的建设,加大农村互联网建设的投入力度,构建全覆盖的数字化共享平台,以改革促突破,进一步健全乡村网络数字基础设施。
3.构建综合平台,完善服务模式。一是借鉴国内部分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模式,如“垦区快贷”模式、台州模式等,构建具有7×24线上、自动化、智能化、综合化等特征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同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建模、区块链等技术,收集农村居民交易行为与供应链交易数据,建立智能风控模型,强化贷款前、中、后期全流程的风险管理,从而建设成集智能、便捷、安全于一体的普惠金融服务平台;二是基于上述智能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结合乡镇网点、自助银行等线下渠道与手机银行APP、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在试点区利用数字技术为客户提供无处不在的金融服务,以“点”带“面”营造良好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生态,进而带动其他地区整体推进,最终形成具有良性循环的供需平稳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模式。
4.普及金融知识,树立防范意识。一是应加快对农村居民金融知识的普及,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引导村民学习数字普惠金融的相关知识,掌握各大掌上银行APP的使用方法,熟悉贷款的全流程及应用场景,同时对农村弱势群体开展针对性的金融专项培训,并加大对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宣传力度,减轻村民对数字普惠金融的排斥抵触心理,让数字金融易于被老百姓接受与响应;二是重视乡村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普法工作,可以通过开展相关的活动,例如通过制作专题影视宣传短剧、开办展览或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提高广大村民对于违法金融活动、非法集资活动的防范意识与识别能力,从而全面增强农村居民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葛和平,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工程学院教授。
吴福象,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区域经济研究方向首席专家、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王 兵,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经济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