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拥有超大规模且极具增长潜力的市场,是我国发展的巨大优势和应对变局的坚实依托。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对高质量发展有何重大意义?
答: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近年来我国经济领域的重大战略性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从市场基础制度、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流通体制等方面进一步部署了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改革举措。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当前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仍面临一些领域制度规则不完善、要素市场发育相对滞后、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屡禁不止等问题,纵深推进其建设,不仅能促进充分竞争、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还能畅通国内大循环,提供更多优质产品和服务,从构建完善的市场体系和制度环境上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
具体来说,一方面,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需要持续不断地降低各地之间贸易、投资、要素、人员流动的成本,促进各地资本、人才、土地、能源等得到更加充分有效地利用,使各地企业能获得更广阔的市场,生产效率获得更大提升。其中,随着数字经济的兴起,不同于传统的商品与要素,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加快应用。破除制度性障碍,鼓励企业开发新的技术应用和新商业模式,使技术的进步能服务于全国性的市场需求,可促进新技术转化为更高生产效率,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另一方面,全国各省市、区县参与统一的大市场建设,能最大可能地避免地方之间“逐底竞争”“内卷式竞争”。通过对可以做、禁止做的划分,规范各地的不规范补贴政策,避免公共资金和土地资源被大量浪费。统一的政策规范还能避免热门行业产能的过度扩张,从而提升投资的总体效率,并给予社会各方更强烈的确定性,促进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激发市场活力,创造出更多物美价廉的商品提高人民的生活福利。
同时,在百年大变局的背景下,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新制度的探讨与确立提供试验田。过去,我国较多地强调与世界市场的标准与规范接轨,国际通行的标准和规定也为我国制度建设提供了参考范本。在新的形势下,探索统一的标准与制度不仅能促进国内开放,还能为制度型开放奠定基础,能够进一步推动更高质量的对外开放。
为推动更高质量的发展,近年来我国推出了多项举措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这些举措包括:
一是对政府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文件。2023年6月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出台《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集中清理各地存在的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文件。基于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国务院于2024年6月颁布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订立新政策文件需要经过公平市场审查,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等领域妨碍统一市场运行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二是推进要素市场的一体化建设。近年来,针对要素市场化配置不高、市场一体化程度远低于商品市场的现状提出了一系列应对举措。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印发,推动实现跨省跨区域的电力市场交易;2024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出台,进一步推动了公共数据的全国一体化利用与交易。在此基础上,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发布,进一步规定了推进各个要素市场一体化的具体目标,如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健全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等。
三是规范各地招商引资和招投标工作。为规范各地招商投标的内容与标准,打破各地为发展经济而造成的“内卷式竞争”,国务院办公厅于2024年印发了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的相应通知;5月印发《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重点完善评标定标机制;8月出台《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着力破除市场准入的各类隐性壁垒。
四是促进标准的一体化、执法的规范化。全国各地能使用统一的执法标准、执法也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中之重。202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出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协同方式、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支撑能力建设等任务;2024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提出有序推进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着力提升标准化发展水平。各地还出台了有关推进跨部门数据采集标准统一、建立经营主体问题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典型案例通报和整改等促进市场监管统一的政策文件。
五是切实做好服务民生工作。国家出台的各个文件多次出现了加强市场联通、全方面地服务民众生活的目标要求,如促进商品和服务流通、建设贯通城乡的电商物流网络、提升商贸流通效率;促进异地就医、推动医疗检查结果跨区域互认;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实现船舶检验全国“通检互认”等。作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跨省份经济一体化和超大特大城市的都市圈建设也受到高度重视,长三角一体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的探索性举措,许多在全国层面得到了推广。
当前,我国的商品在全国范围内的流通已经比较充分,但还需进一步促进要素的市场化配置,使要素在全国范围内顺畅流通。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纵深推进,更需要加强调研与分析,在遵循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的基础上制定更多科学的政策举措。《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从“要求做、禁止做、鼓励做”三个维度,对各地政府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未来,还可考虑制定更加明确的具体措施,优化调整各地政绩考核内容,削弱滋生地方保护主义的土壤条件,推动区域经济深度协同发展等。也要高度重视人工智能技术在政务服务上的应用,大幅提高全国各地各级政府的工作效率,提升服务的便利度,压缩政府特别是窗口部门的重复性劳动,并利用智能决策模型促进各地执法标准和执法的统一,降低市场分割程度,激活超大规模市场的潜力与优势。
(南京大学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教授逯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