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围绕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安徽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了解读和讨论。
改善人力资本投资,推动共同富裕
周世军
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安徽研究中心副主任
《决定》将“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为一项重要的改革总目标。关于推动共同富裕,早在三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刊发于2021年第20期《求是》杂志)中有过重要论述。文章指出,促进共同富裕,需要提升全社会人力资本和专业技能,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增强致富本领;防止社会阶层固化,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避免“内卷”和“躺平”。因此,改善人力资本投资是推动共同富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要打破城乡制度壁垒,提升全社会人力资本整体水平。要尽可能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实现务工子女就地就近入学。《决定》提出了“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公平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在城乡家庭人力资本投资差距难以消除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增加公共人力资本投资来缩小城乡人力资本投资整体差距,进而实现人力资本投资均等化,尤其是人力资本公共投资的均等化,是缩小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长期路径。
二是深化基础教育的供给侧改革,塑造人力资本发展潜力。为此,需要注重均等化和高质量。注重均等化,就是要在同一地区基础教育资源的配置不应有城乡之别、学区之别,公平是优先的考量。《决定》提出了“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以及“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是应有之意。注重高质量,就是要实现基础教育的课堂教学高质量供给,通过浸润式、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浓厚的求知欲和好奇心,让课外活动锤炼意志、品格和体魄。实现学校正规教育的高质量供给有效满足家庭对于子女人力资本投资需求。
三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与德国教育体系的“双元制”强化了职业教育的重要性相比,尽管从顶层设计来说,我国不可谓不重视职业教育的重要性,但由于社会和家庭的偏见,参加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并不高,需要出台和完善激励机制。《决定》提出了,“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除此之外,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兜底帮扶解决农民工由于参加培训带来的额外负担和生活困难问题。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采用“委托式”“订单式”等人才培养模式,畅通就业渠道,提高培训获得感。
四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人力资本质量。《决定》提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因此,围绕上述方面,笔者认为,可以探索:适当扩大重点高校的招生规模,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对于不同类型的高校,分类设置人才培养目标以及统一认定的学位学历授予门槛,突出教育教学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满足行业、地方和社会对于人力资本的差异化需求;改变当前以“毕业率”“就业率”等简单指标考核高校的做法,取而代之的应是反映人才培养质量以及高质量就业的指标体系;要有长远战略眼光,建立激励机制,加大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人才培养力度,储备国家未来发展的战略性人才。
完善促进安徽数字经济发展政策体系
成祖松
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安徽研究中心研究员
《决定》指出,“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近年来,安徽全力推动“中国声谷”“中国传感谷”“中国视谷”等特色集群创新发展,已初步形成合肥、芜湖、宿州等三大智算中心城市,全省数字经济迅猛发展。下一步,建议安徽积极推动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共同发力,不断完善促进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
一是健全相关制度体系。实施安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把手”工程,全面统筹推进各产业各领域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任务。对应国家数据局的职能定位,重新确立省数据资源管理局推进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的职能定位并进一步加强统筹力度,加快组建由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牵头的全省数字经济产业“双招双引”工作专班。加快研究出台数字经济领域地方性法规,不断完备法律规则和制度体系。积极借鉴全国数字经济统计监测试点工作经验,明确数字经济统计范围,创新统计调查方法,构建符合安徽特点、准确反映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绩效第三方评估机制。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体系。积极开展数字经济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定期组织举办具有行业重要影响力的数字经济论坛和大赛活动,努力争取国家级数字经济活动在皖举办。适时将数字经济相关产品和服务列入全省集中采购目录。创新监管方式,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研究实施数字经济领域的柔性执法和“沙箱监管”措施。坚决守牢数字安全底线,构建科技、发改、经信、大数据、金融、网信、公安、保密等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数字经济安全风险的协同防控组织体系,切实做好数字安全保障建设。
三是夯实人才支撑体系。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企业、专家、公众广泛参与,推动成立数字经济相关研究智库、学会,组建跨行业、跨区域的安徽数字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鼓励支持在皖高校申报开办专、本、硕、博各层次的数字经济专业,积极开展“数字皖匠”培训,加快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和产业工人队伍。加强城乡劳动者数字技能职业技能培训,推动数字服务和培训向农村延伸。加快构建全省数字经济职称专业体系,拓展各类数字经济领域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筑牢银发经济发展根基
江小国
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安徽研究中心研究员
2023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超2.96亿,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需要我们下大气力来应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银发经济。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技能精湛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是发展银发经济的根基。
一是优化“学院派”培养,提升人才整体素质。第一,推动人才培养“增量扩容”。引导职业院校对接当地银发经济市场需求,优化调整专业设置,合理确定招生规模。第二,推动人才培养“提质升级”。增加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不断提升人才素质和培养质量,满足老年人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第三,推动人才培养“智慧转型”。积极开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加强对在职人员进行数智化培训,以“智”赋能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强“实践化”教育,增强人才专业技能。第一,加强“订单式”育人。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院校与养老服务机构共建人才培训培养基地,开展订单、定岗式培训培养。第二,开展“学徒制”培养。积极实施“入学即入职、工学结合”现代学徒制,促进学生获得工作经验,提高职业素养。第三,强化“线上+线下”继续教育。相关部门和养老服务机构要对在职人员进行常态化技能培训,加强“互联网+”多场景学习,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
三是完善用人留人机制,减少高素质人才流失。第一,打通职业晋升渠道。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编制机制,完善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通道。职业发展方面,可设置护理主管、护理经理等职位;职称晋升方面,可常规设置护理师、主管护理师、副主任护理师,特殊设置主任护理师。第二,实施专项激励政策。对入职养老服务行业的专业化人才,在其入职补贴、职业晋升、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第三,提升行业社会认同。积极开展养老服务评比表彰、技能竞赛、选树典型等活动,加大褒扬激励力度,提升职业尊崇感和社会认同度。
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多重逻辑
武优勐
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安徽研究中心副主任
《决定》明确指出,聚焦重点环节分领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破除跨地区经营行政壁垒,推进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国内外经验表明,生产性服务业创新活跃、专业性强、产业融合度高,是引领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的关键环节和根本途径,在支撑和壮大实体经济方面的作用正在不断增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多重逻辑。
一是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的必然路径。尽管我国已是制造大国,具有全球最完整的制造产业链条,规模居全球首位,但是制造业的核心创新能力不足,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不到位,难以适配高端制造业的发展需求,与制造强国仍有一定距离。我国要成为制造强国,关键是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二是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内在要求。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局势更加动荡,加剧了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危机,深刻影响了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与安全性。我们要正视供应链存在的“大而不强”“全而不精”“韧中有脆”等问题,加快补齐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短板,促进产业链价值链向高端攀升,确保关键领域安全可控。
三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方面。生产性服务业中的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等产业具有创新性强、专业化程度高的特点,能够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提升我国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力,推动由“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尤其是在新质生产力涉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生产性服务业成为推动新质生产力能级跃迁的关键动力,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多措并举,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董津津
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安徽研究中心研究员
企业作为创新链和产业链的结合点,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内生动力。从企业作为技术开发主体到技术创新主体,再到技术创新体系,进而演进为科技创新的主体,企业在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过程中正逐步承担更大的责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表明企业在创新链中的地位更加显著,反映了党对创新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其一,促进科技创新供需匹配,提升企业创新决策主体地位。应发挥企业科技创新“出题”作用。推动科技领军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实施关键核心技术识别和关键共性技术梳理,提高企业科研人员参与科技项目命题比重。应加强企业科技创新“答题”力度。提高企业在创新平台建设中的参与度。此外,还应提高企业科技创新“阅卷”反馈。发挥企业界科技专家作用,提升关键核心技术识别率和关键共性技术梳理准确率。建立覆盖企业科技创新全流程的评估评价制度。
其二,推动基础研究加速进位,巩固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要激发企业研发责任担当。加大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力度,发挥政府资金对企业研发活动的引导作用。应优化企业研发投入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领域的分配结构。引导和激励相关企业从单纯关注试验发展向同时注重应用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跃迁。应完善企业研发投入机制。逐步建立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积分”制度,根据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确定政府研发奖补资金额度。
其三,深化创新主体协同合作,提高企业科研组织主体地位。应着力培育企业科创主导能力。扩大联合基金应用领域,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建立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制度。探索协同创新合作模式。鼓励与支持区域优势产业领军企业牵头,开展跨区域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要健全科研组织实施机制。引导企业围绕市场需求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多渠道建设和发展各类研发机构。探索市场化运作与科技创新治理融合新机制。
其四,引领科创资源多链融合,优化企业成果转化主体地位。应促进企业聚集科技创新要素。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寻源”,吸纳其他创新主体成果汇聚在企业端转化。要建设配套应用场景体系。引导科技领军企业、科技骨干企业围绕技术预见进行应用场景设计与布局。应加快推进四链深度融合。加速布局前沿技术,提前谋划“未来产业”。打造由财政、信贷、各类基金及资本市场组成的资金支持体系,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对人才的“引育留用”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