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安吉提出“两山”理念,指出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等生态经济的优势,那么绿水青山也就变成了金山银山,可见,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关键在于推进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使生态产品价值得到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既能体现资源环境的有偿使用,解决环境损害赔偿和丧失地区发展机遇的补偿问题,也能为我国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还能够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解决乡村优质生态资源定价不足的问题。本文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为例,在实地调研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现状和优势条件的基础上,客观研判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示范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
一、示范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意义
示范区三地都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平原,物产丰富,人文荟萃,嘉善县毗邻上海,位于长三角核心区域,2013年成为全国唯一一个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2019年嘉善被列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全国唯一的“双示范”区。青浦是首批45个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也是上海市唯一的试点区县,吴江区是首批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近年来,在“两山”理念指引下,三地坚持生态筑底,优化生态环境、挖掘和放大生态价值,加快形成示范效应。坚守“三大关口”,即环境准入关、监督执法关、重污染行业退出关,生态治理成效显著,但是在绿色发展上仍然面临很多困难,尤其是对照“两个先行”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因此研究示范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从理论层面讲,这有利于人们深刻理解生态价值内涵,在思想上和观念上引起对生态价值的重视,推动生态价值实现相关研究的深入;还有利于为同领域后续研究提供一体化的典型案例;同时有利于为地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政策上的思路和建议,跨区域生态价值转化及实现是学术研究领域中的一个比较新的话题,有必要进行深入探讨。
从实践层面讲,这是贯彻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的应有之义,也是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现实需要;这有利于示范区三地进一步发挥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激发绿色发展新动能,率先探索区域一体化健康发展;同时能够为长三角乃至全国其他区域践行“两山”理念提供经验借鉴。
二、示范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问题
近年,示范区坚持以制度集成改革为核心,以重点区域示范项目为支撑,推动项目引领和制度创新双示范,制定了《示范区生态价值实现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和完善调查监测机制、项目评价机制、经营开发机制、保障机制4项机制,逐步提升示范区生态产品溢价,实现生态和经济发展双提升的战略任务。示范区建设有着为长三角践行“两山”理念探索路径、提供示范的要求。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向纵深推进,区域生态共同体关系越发紧密,作为“减排端”的生态治理取得了突出成效,但是作为“增长极”的跨区域生态价值挖掘、转化和实现上总体还在启动阶段,目前进行中的价值核算和价值实现存在诸多现实困境。
(一)部门合力有待形成
生态价值核算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系统工程,一直以来浙江省的GEP核算工作都由省发改委牵头组织开展,建立由省级有关单位共同参加的GEP核算应用部门协调机制,成立由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遥感与地理信息、林业、公共政策、区域经济等领域高层次专家组成的GEP核算专家委员会。核算报告审核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部门联审和专家评审会,对各地上报的年度核算报告进行审核。嘉善县在示范区三地中率先启动GEP核算工作,该项工作由嘉善环境分局单方牵头和推进,尚未形成有效合力,核算成果和经验难以深入推广、应用,采集的数据也缺乏各部门相互印证。
(二)核算标准尚未统一
当前不同核算标准指标体系差异性较大,即使同一行政区域由于生态特征不同,核算结果都很难横向对比。如浙江省GEP核算标准以山区26县生态环境为基础编制修订,示范区属平原河网地区,地理环境较山区有明显差异,核算结果无法与其他地区比对,更无法以其他地区为参照物了解自身在省内、国内生态系统方面的定位。示范区三地前期开展的核算均是按照所属省份的标准进行核算,以示范区核算和嘉善县“二镇一村三湖荡”核算工作为例,两个地区采用的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且部分核算指标存在同名不同义、同义不同名的情况,同时部分核算参数缺乏数据支持,部分数据存在数据不齐全、难以采集,甚至无法采集的问题,GEP核算结果准确性存疑。
(三)保障机制不够健全
当前示范区生态价值核算的部分成果已经进入了应用的探索阶段,GEP进监测、进规划、进决策是必然趋势。但由于政府主导的惯性,成果应用保障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备,市场参与度不足,社会公认度和市场认可度还不够高,尤其金融领域受限,GEP应用推广还未打开局面。如嘉善县探索开展GEP应用,发放全市首笔“GEP生态价值贷”500万元,助力农场农场数字果园、智慧农业大棚等相关设施建设,但至今只有1例成果应用案例,总体核算成本投入和产出比不高。
三、示范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
国家统计局已经编制《示范区与典型片区层面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统计报表制度》,将调查范围细化至8类,这为示范区三地的GEP核算提供技术依据和统一规范。并开展了生态产品清查,形成《示范区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发布了《示范区生态产品调查技术规范与统计报表制度》。今后,示范区必须融合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着力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全周期,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加快探索跨域协同推动生态优势转化的有效路径。
(一)统一标准,开展生态产品调查监测和评价
按照健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的规范要求,加快完成示范区重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两区一县共享相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做好自然资源的“接边”处理。编制示范区生态产品目录清单,研究制定示范区统一的生态产品调查技术规范。建立跨域统一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标体系,探索示范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统计报表制度,统一核算数据口径和标准,构建符合示范区地域特征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算法,创新构建典型片区层面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标体系,扎实开展示范区和典型片区、项目和重点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探索大数据中心与示范区智慧大脑联通的生态产品核算数据汇交方式,初步建立示范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数据库、核算平台及展示系统。
(二)加强保护,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
加快水乡客厅、青浦西岑科创中心、苏州南站科创新城、嘉善祥符荡科创绿谷的建设,推进同里、西塘、朱家角等江南水乡古镇和沉香村、张马村、三好村等典型美丽乡村建设。依托水乡客厅蓝环工程、蓝色珠链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祥符荡湿地公园等工程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示范区生态基底,丰富各类生态产品种类,实现生态产品保值增值。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场、生态立体农业片区、区域绿色防控示范区等项目建设(创建),提高绿色食品认证率。发展特色生态产品品种,推进农业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
(三)优化提升,有序推进生态产品经营开发
通过“农业+”“旅游+”“休闲+”等发展模式,延伸拓展传统农业产业链,推进乡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加快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高质量建设。加快推进先行启动区“全域秀美 美丽乡村”建设,综合推进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开发,持续推进青浦蓝色珠链美丽乡村集群建设。推进区域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大力建设各类民宿品牌,推动品质民宿建设。加大“淀湖源味”“吴江大米”“吴江太湖大闸蟹”“吴江香青菜”“银加善”等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做精做优一批特色农产品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争取金泽古镇4A级景区创建,持续实施西塘古镇千年古镇复兴工程。持续打造沿318国道特色游、环淀山湖古镇游等一批跨区江南水乡古镇风情精品旅游线路。推动长三角水上运动总部基地建设,办好各类皮划艇、自行车、赛艇、桨板、攀岩、马拉松等品牌赛事活动,打造示范区水上运动公开赛等各类一体化赛事品牌。
(四)强化支撑,健全保障推进机制
建立考核机制,政府有关部门要从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高度,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拉长长板、贡献长板,共同推动示范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领域制度创新和项目建设等各项任务落实,不断夯实示范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领域一体化制度基础。积极探索土地领域生态产品价值转换的政策。嘉善县探索“土地出让+生态环境增值金”的土地使用价格形成机制。吴江区率先试点“土地出让合同+修复协议”“土地出让合同+生态条件”的供地模式。因地制宜,多元化探索推广“生态绿色积分制”等生态保护和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激励机制。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生态产品保值增值,鼓励村集体以生态资产资源入股,探索建立区(县)镇(街道)村级“生态强村公司”,支持“生态强村公司”、社会投资方、产业运营商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合作开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健全企业、集体、村民利益共享机制。统筹增量和存量,加强对农村产业用地的保障。对区域以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为基础的休闲农业、农业科技服务、农产品营销服务等产业项目,形成专项管理渠道,优先享受农业设施用地审批(备案),推广农业“标准地”改革。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服务生态产品可持续经营开发。
顾骅珊,嘉兴学院经济学院教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嘉兴学院中国共同富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