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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彪院长应邀出席《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2-08-31 文章来源: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作者: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

作为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首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1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推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830日,省人大常委会和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召开座谈会,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爱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社科联主席曲福田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欣主持会议。

 

刘志彪院长应邀出席会议,并就正确认识和把握《条例》进行了交流,对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他表示,《条例》的贯彻实施将有力推动全省新型智库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对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建设新型智库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一是《条例》提出新型智库的第一个功能是咨政建言,因此我们要更加明确新型智库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政府;二是《条例》提出新型智库应当以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创新人才引进和评价激励机制,因此智库研究、评价等要区别于纯粹的学术研究;三是《条例》提出新型智库应引导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和研究人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政策研究、决策评估等工作,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和应用。因此智库研究要调整好与“政策”的距离。四是《条例》提出新型智库建设依托单位加大建设投入,加强资源统筹。我们将以学校学科为基础,“网罗”全球智力为我服务;五是《条例》提出新型智库应当优化内部治理,建立健全适应现代智库发展规律的管理方式。我们通过信息化手段支撑智库研究。

 

据悉,《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共八章四十六条,明确了适用范围、指导思想、工作体系,对哲学社会科学促进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条例》的率先出台,弥补了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综合性立法的空白,为推进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法治化建设提供了江苏经验,为推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成走在前列的社科强省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贯彻《条例》,乘势而上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迈上新台阶;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落地落实。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新起点,守正创新,笃行不怠,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努力开创江苏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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